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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职责
财务科现有会计人员4名,主要承担以下方面的工作:
1,负责编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经费预算表以及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2,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有关印章、票据。
3,做好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回缴和注销等工作,保证预算外资金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4,负责中心个人所得税的核算、上缴,办理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的交缴手续。
5,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会计电算化的操作规范,输入凭证,完成计帐、算帐和结帐等会计基础工作。
6,做好各类专项经费的收支帐,做到专款专用。
7,组织承担中心内部二级核算的管理和协调,承担物价收费年审,财务审计,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8,每月向领导递交收入、支出等方面的月报表,编制年终决算报表。
9,完成中心和上级部门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98-721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