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洁具2#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景德镇市疾控中心职防科 作者:蔡如华 发布时间:2015-12-04 00:00 访问量:

(一)建设单位名称: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浮梁县三龙乡黄家棚

      联系人:李中华

(二)项目名称:年产6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洁具2#线项目

     项目简介: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87162.82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580000m2(合870亩)。现已投产的有两条洁具生产线、两条瓷砖生产线、一条浴室柜生产线。年产6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洁具2#线,于201412月建成并开始试运行。该项目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赣发改工业字[2008]919号)。

(三)现场调查与检测人员及时间

 

 

 

时间

单位陪同人

项目负责人

游美英

――

――

现场调查

游美英、蔡如华、黄文兵、姜志春、罗长水、曹洪明、徐霞

326

李中华

现场检测

游美英、蔡如华、黄文兵、姜志春、应冬来、罗长水、曹洪明、徐霞

42225

李中华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汇总表

评价

单元

车间

工种或

岗位

有害因素名称

CMAC

mg/m3

MAC

mg/m3

CSTEL

mg/m3

PC-STEL

(mg/m3)

允许超

限倍数

CTWA

(mg/m3)

PC-TWA

(mg/m3)

结果

判定

成型单元

成型

车间

注浆工

矽尘总尘

――

――

1.13-3.48

――

2

0.87-1.72

1

不合格

矽尘呼尘

――

――

0.83-2.7

――

2

0.21-0.92

0.7

不合格

改洗

车间

改洗工

矽尘总尘

――

――

0.20

――

2

0.10

1

合格

矽尘呼尘

――

――

0.28

――

2

0.10

0.7

合格

烧成

单元

烧成

车间

喷釉工

矽尘总尘

――

――

0.20-1.63

――

2

0.20-1.35

1

不合格

矽尘呼尘

――

――

0.28-1.04

――

2

0.10-0.45

0.7

合格

吹尘工

矽尘总尘

――

――

1.43-1.53

――

2

1.23-1.33

1

不合格

矽尘呼尘

――

――

1.2-1.28

――

2

0.54-0.63

0.7

合格

装车工

矽尘总尘

――

――

0.33-1.33

――

2

0.26-0.93

1

合格

矽尘呼尘

――

――

0.28-0.77

――

2

0.10-0.46

0.7

合格

司炉工

一氧化碳

――

――

0.4-3.4

30

――

0.45-0.50

20

合格

进车工

矽尘总尘

――

――

0.42-1.63

――

2

0.33-0.96

1

合格

矽尘呼尘

――

――

0.28-0.97

――

2

0.10-0.53

0.7

合格

辅助单元

机电办

机修工

电焊尘

――

――

0.19

――

2

0.38

4

合格

二氧化锰

――

――

0.27

――

3

0.020

0.15

合格

二氧化氮

――

――

0.12

10

――

0.06

5

合格

(五)评价结论

景德镇乐华陶瓷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洁具2#线项目归类为“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

该项目的关键控制点与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具体为:1)成型车间注浆工的高温与粉尘;2)烧成车间喷釉工的粉尘与噪声;3)烧成车间吹尘工的粉尘与噪声。

景德镇乐华陶瓷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洁具2#线项目自运行以来执行了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职业卫生竣工验收。

(六)评价建议

1、职业卫生组织管理补充措施及建议

1.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1.2公司必须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规定,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3公司必须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规定,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1.4公司在每年年底必须制定下一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

障条件等内容,职业病防治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1.5公司必须制定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其内容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方面;

1.6公司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将评价或检测结果进行公布与告知,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完善现场警示标识、岗位告知卡及警示标识的设置;

1.7公司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布与告知。

2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议

2.1烧成车间喷釉区域,应加强通风降尘系统的清理与维护,保证采尘点的有效控制风速,增加送风系统的风量;同时也应加强通风系统的制度管理,保证喷釉与吹尘时通风系统的有效开启;

2.2尽量将喷釉实现全自动化,增加自动喷釉设备的投入,以减少工人接触粉尘机会;同时应将喷釉线与其它区域隔离,且自动喷釉线与人工喷釉线也应做到尽量隔离;

2.3烧成车间(四楼)吹尘操作间,应减少风扇的使用,确实要使用风扇的情况下,必须控制风扇的朝向,避开采尘点;

2.4烧成车间进车工与装车工吹尘作业时,应做到先开除尘机再吹尘,先停止吹尘几分钟再关闭除尘机,且做到工人尽量远离采尘点;

    2.5成型车间在不影响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多的开启冷风扇,以保证室内的通风换气与除尘;

2.6成型车间注浆工在进行吹灰作业时,由于工艺要求,不适合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应考虑配备移动式除尘装置进行局部除尘;

2.7在进行车间清扫作业时,必须采取湿式作业,防止扬尘;

2.8公司应严格执行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并严格进行登记管理。对于通风设备同样应纳入公司的生产设备维护、检修计划中,且应半年至少测定一次各通风系统的风量、风压、除尘效率等,并做好记录;

2.9应对所有除尘系统加强维护,定时清灰、除积尘,并做好记录。

3个体防护建议

3.1各岗位工人可按现在佩戴的相应防尘口罩或面罩继续执行,但应加强正确佩戴的相关培训,同时还应加强面罩内过滤件的及时更换工作,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2接噪工人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耳罩;

3.3个人防护用品应存在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他有腐蚀性的物质一起贮存,在发放与更换时应做好发放记录。

4职业健康监护建议

4.1公司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医学随访,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因调岗导致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的应做上岗前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 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如实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供各岗位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详见资料性附件;

4.2尽快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并做好调岗和诊疗记录;

4.3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资料;5)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5应急救援建议

(一)完善预案内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厂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 1 次车间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与归档。

(二)加强夏季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保健措施。在炎热季节要减 少 生 产 人 员 的 高 温 作 业 时 间 ,应 供 应 含 盐 的 清 凉 饮 料 ( 含 盐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 15℃,保证工人水盐代谢平衡,预防中暑的发生;

(三)公司应在车间内设置急救箱,并配备相关药品。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德镇市安监局20151127日在该公司组织专家(专家名单附后)举行了《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洁具2#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2015]景卫检字第0604号)(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场评审会议。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试运行情况,评价单位介绍了《报告书》的主要内容,通过对《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查勘,形成如下意见:

7.1对《报告书》的审查

1)、《报告书》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评价目的和范围明确、依据充分、评价方法适当。

2)、《报告书》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客观分析与评价。

3)、《报告书》评价结论正确,提出的建议基本可行。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合理,建筑卫生学符合要求,通风防尘防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5)、专家组建议:

1)市疾控中心进一步完善报告书,应进一步补充危害因素识别、竖向布置内容;

2)公司要落实完成《报告书》中的各项建议,重点是完善职业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

7.2对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1)、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较全,职业病防护设施目前运行基本正常且有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均得到有效控制。

2)、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洁具2#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