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推进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要求,8月25日,景德镇市疾控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昌江区开展了传染病报告质量工作督导。
本次督导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抽检的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了逐项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下达了督导意见书,并要求被督导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传染病报告是传染病防治法赋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职责,发现传染病疫情后,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为规范开展我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市疾控中心将持续推进业务督导工作,查找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